各部门: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0]97号)及武汉市教育局高教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就学院2010年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
推荐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发〔2001〕5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按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2〕4号文件规定执行;推荐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省级专家人选原则上从市级专家中产生,业绩特别突出的也可直接申报省级专家。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院市级选拔项目不超过2人,省级选拔项目为1人。
二、选拔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教师。院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三、选拔条件
见学院人事处网页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相关文件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各类专家选拔条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部门推荐。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各类专家选拔相关文件,根据个人申请,对照选拔条件,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推荐报组织人事部。
3、学院推荐。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4、学院公示上报。将推荐人选进行五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
五、时间安排
1、6月29日布置评选工作。
2、6月30日—7月6日各院(系)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并将推荐评选材料集中后上报组织人事部。
3、7月7日组织人事部对部门上报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议组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结果报院党委研究。
4、7月8日—12日学院网站公示推荐人选。
5、7月1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具体填报要求请查询:武汉市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的“人事人才工作动态”栏区。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组织人事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0]97号)及武汉市教育局高教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就学院2010年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
推荐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发〔2001〕5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按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2〕4号文件规定执行;推荐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办发〔2004〕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推荐省级专家人选原则上从市级专家中产生,业绩特别突出的也可直接申报省级专家。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院市级选拔项目不超过2人,省级选拔项目为1人。
二、选拔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教师。院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三、选拔条件
见学院人事处网页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相关文件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各类专家选拔条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部门推荐。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各类专家选拔相关文件,根据个人申请,对照选拔条件,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推荐报组织人事部。
3、学院推荐。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4、学院公示上报。将推荐人选进行五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
五、时间安排
1、6月29日布置评选工作。
2、6月30日—7月6日各院(系)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并将推荐评选材料集中后上报组织人事部。
3、7月7日组织人事部对部门上报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议组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结果报院党委研究。
4、7月8日—12日学院网站公示推荐人选。
5、7月1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具体填报要求请查询:武汉市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的“人事人才工作动态”栏区。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组织人事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