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生报到须知 发布日期:2008-08-21 作者: |
各位同学: 祝贺你们经省招生办批准,被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录取。为使你顺利到校报到,请你在入学报到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间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08年9月9日至9月10日到学校报到。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与我校招生办电话联系,办理请假手续,报到时到招办销假。五天内无故不到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必带的证件 1、录取通知书。 2、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信息确认表。 3、高中学籍纸质档案(招办电邮除外)。 4、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办理或丢失者请携带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5、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新生办理入户手续的有关要求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入户有关要求,请报到新生配合学校按以下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1、武汉市郊(东西湖、汉南、蔡甸、黄陂、新洲、江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学生入学时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非武汉市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选择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①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000号。 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③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未领身份证的新生,迁出派出所需在“备注栏”注明未领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要到派出所挂失并由派出所开具报失证明,入学办理新身份证时交学校保卫处户政科。 ⑤迁移证原则上应采用电脑打印。如手写迁移证应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⑥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 四、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五、学费缴纳方式 为了使你能够安全、顺利地报到和缴费,建议新生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存入银行卡。我们随录取通知书寄上中国银行借记卡和该卡密码一份,请查收。请你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封条(最好分开放置),来校后在武汉市任何一台中行柜员机上均可修改密码。请妥善保管本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勤工俭学工资发放、杂费退款等均使用此卡。 提请广大新生注意,在存入学费前必须先核对自己的姓名,再办理存款业务。 六、温馨提示 1、入学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 2、入学时学费最好通过银行转帐缴纳,入校后请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加强自我安全防犯,防止被盗。 3、缴纳学费请自己亲自办理,不要将现金和存折委托他人代办缴费手续,防止受骗。 4、入住学生宿舍后要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不要将寝室的钥匙借给陌生人,现金要随身携带,不要存放在寝室里。 5、不要随意借给陌生人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轻信他人,防止上当受骗。 6、学生宿舍内禁止推销商品和从事经营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行为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室或保卫人员报告。 7、学校没有授权任何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以学校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8、如果入校后被盗或被骗,请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警或打“110”报警,学校保卫处电话为84293110。 七、学院乘车路线 1、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学校分别在武昌,汉口两火车站,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并有专车接送新生(乘坐民航飞机的同学可到汉口火车站等候接送)。 2、自行乘车路线:武昌,汉口,汉阳的新生可乘222,556,537,541,562,582,607,5,707,803,808,579,705,208,597,710,711,413路到汉阳王家湾下车,在国美电器站转乘205,5101专线车,商院站下车即到(注:从汉宜高速或京珠高速公路方向来学校报到的新生进武汉西收费站后约一公里下车即到)。 八、新生报到程序 新生到校后请按照以下程序报到: 1、到校招生办报到注册,领取报到程序表。 2、在学校财务指定窗口缴费。 3、到保卫处窗口办理户口迁移。 4、到系部安排住宿,领取宿舍钥匙。 附件: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说明: 1、新生一律安排校内住宿,六人间800元/年·生,五人间900元/年·生, 四人间1200元/年·生。 2、新生户证迁移费及办证费每生25元。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8000元学费中其中有4000元由上海中锐集团收取的上岗前就业培训费。 4、以上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