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进入主页面后,进入“教学质量评价”菜单,依次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评分。在组织学生测评时,要求向学生宣讲测评时一定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每门课程测评完后点击保存,全部课程测评完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将无法再更改。
注意事项:
1、 无机房的系部可与相关系部协调,也可将班级名称报至督导办,由学院统一安排顺序在周四下午测评。一个班约需20分钟时间。
2、 要求每个班级全部学生参加。没有参与测评的学生将无法查看其考试成绩。
3、 测评中“其他评价与建议”栏建议学生填写上去。
4、 全部测评要求在5月14日前完成。
5、 不清楚地方由督导办解释。电话1367 范老师、王老师。
教务科
2008-4-21